A先生為CAD 合併 TVD個案,因心衰竭入院,B為主治醫師,在心導管檢查及建議行繞道手術,C為該科主任,主任認為PTCA c Stent implantation可以解決問題,但須百萬醫藥費。個案太太為了避免先生開刀,經過查訪C醫師相關資歷後,決定採用PTCA c Stent,在冠狀動脈介入手術結束後病患入住三天加護病房,三天轉出病房,術前症狀未明顯改善,B主治醫師為了表示盡心照顧,便要求要將一間健保房讓出,供A先生一人居住,過程中又因該房隔壁間病患吵,又要求換房間,護士被要求要對此病患特別照顧,事實上當時並非只有一床狀況不穩,但造成單位護理人員查房只跟B醫師,沒空跟其他四位CV醫師,患者太太提出的要求已超過醫院規定,例如在病房內煮東西,但主治醫師卻要求配合,只要求人員提出說明,個案太太立即拿出手機打電話給B醫師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