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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標題 案例1. 困難的決定、毒癮病人、危險的病人、轉診床位、誰來負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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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胃腸肝膽科的病人,是一個除役軍官,可能因交上壞朋友而染上毒癮,但是一開始是以急性胰臟炎入院,大概住了一個禮拜都OK。有一天早上,護理長run病房時他還很正常地跟她打招呼,結果大概九點run完病房,十點左右,病人就突然一下子就整個失去意識。因為他變化太快,醫療小組都覺得都很奇怪要追究原因。當時照顧他的人他的媽媽還有妹妹。那妹妹當時吞吞吐吐,最後才從包包拿出一包白粉,後來還拿出兩根胰島素的空針。所以當時是初步研判他有施打的情形,可能是藥量過高而造成他一下子沒辦法負荷,因為他本身就已經肝炎又發病了,所以有可能是劑量太多,所以一下子就昏迷掉。因為發現有施打毒品的證物,所以院方也立即做了報警處理。
當時病人是呈現昏迷的狀態,隔天的情況是,病人意識稍微比較清楚一點,他早上要被移到治療室裡面去,那裡離護理站更近。一大早他就起來的第一句話就問媽媽說:「挖悉包企對(台語)?」開始質問媽媽,他媽媽吞吞吐吐講不出來。病人就很生氣地跳起來問媽媽「阿到底悉底對(台語)?」
然後媽媽就就隨便編了一個謊言…就說是當她在拿化妝包的時候,不小心包包裡面那個白粉就掉下來,剛好主治醫師查房看到,他就撿起來…所以病人很生氣就跳起來,衝到護理站,就大聲跟護理人員吼說,他要去找那個主治醫師!
因為當時的情形是,病人很兇的說一定要找到那包,現場的護理人員都蠻害怕的,於是打電話去知會這位主治醫師,同時也通知警衛,希望他上來協助。
當時病人情緒非常激動,他後來就看到現場沒有人,他就直接衝到電梯外面,護士小姐就趕快跟著病人出去,因為擔心他出問題,當時女兒陪著爸爸走到外面去。這個五十幾歲的病人,女兒早大概二十幾歲就結婚了,她衝到外面去,那時候護理長叫完警衛也跟著出去,等警衛把門打開,他就坐在那裡,女兒一直安撫他,然後好不容易等到警衛過來的時候,護理人員才說要幫他挪到治療室的病房。
在這個當時,護理長回到護理站,病人的媽媽就來跟她們講說:「小姐…不好意思,因為我真的不能講出來…說白粉是給誰拿走…誰洩了密」
照顧他的小姐就跟那個媽媽說:「但是這樣,妳等於害了主治醫師,等下妳兒子去找他看怎麼辦,事實還是會被揭穿」那個媽媽左想右想,忽然就馬上又跑到前面去找她兒子講話,後來又繞了一圈,又回來,又到護理站來說:「阿長,那我告訴妳,我剛剛已經跟他講了,是我們不小心找車鑰匙的時候,那包白粉掉下來,阿剛好警衛看到!」又再編一次故事。
病人被警衛一起帶回來,回治療室的床上躺好以後,警衛在外面,那個媽媽說:「就是這種情形,白粉就是被警察拿走了…因為…我們找鑰匙被」,那那個病人就吼了他媽媽一聲說:「慶采哩安挪編啦(台語)!」那媽媽就很傷心地哭了起來。病人更是用口出惡言地吼他媽媽。
那媽媽很傷心地坐在旁邊一直哭,她就跟她的孫女兒說,她活了這大半輩子了,這樣子也就夠了,被兒子這樣子也就夠了,那以後他的生死她就不管了…她發現兒子沒有什麼搭理,她就走了。
她走了以後,就剩下病人跟他女兒,留在那個治療室裡面,當時病人情緒很高亢,要找那包白粉,所以病人又下床,因為治療室離他的病室有一段距離,他就從治療室到病室走來走去,要找白粉,翻箱倒櫃,把桌椅什麼都拉出來,所有衣櫥都去看,就是要找白粉,情緒非常激動,大聲吼說,他要辦出院,就說我想要出院,不想要待在這裡,當時他做了一些自殘的動作,他會去撞牆,撞床欄,在這個當時,我們必須做一些處理,除了請警衛過去保護他以外,我們一直聯繫專科護理師,一直聯繫主治醫師,可是主治醫師永遠是在電話那一端,把指令傳達給專科護理師,專科護理師也永遠在電話那一端告訴我們怎樣處理,但是沒有很明確。
後來的情況是,知會完以後,那個專科護理師就說:「好,因為他要AD我們要尊重他。」我們覺得,專科護理師會來處理,是因為他說要自動出院。
後來主治從別的病房上來,就開了一個出院的一個order,然而也沒有進去看病人,就治療室外面,稍微看一了下說,好像蠻危險的,不知道會不會進來潑硫酸,光是講一些風涼話。當時照顧的護理人員心裡都不是很好受,因為整個過程都是她們在承受威脅。
當時辦好出院,就等著結帳,如果這個病人要出院,因為已經有報案的,要知會派出所的警衛,請他過來看是不是要做筆錄…因為當時只有找他的妹妹去派出所做筆錄。然而,病人的部分還沒有處理,所以他就說請我們等一下,結果大概11點35分出院已經辦妥了,只差他下去繳清、結帳,但是看到警察,他可能有點害怕,他認為警察在他一離開這個醫院的時候,就會把他帶走,所以他有一點又退縮的賴在病床上。病人故意說,他要下去吃午餐,所以那個警察就要帶著他下去,所以這樣中間那個路程又延誤了,病人回來,突然改口說不要出院,他女兒當時也說:「不然護理長可不可以幫我們轉介,幫我們轉到高醫去?」護理長說,除非這邊辦出院,那要去哪裡才可以…
後來妹妹來的時候,她也很害怕:如果事情被揭發出來,她真的是吃不完兜著走,看到那個警察在問一些筆錄,問那個病人,她很希望護理人員能幫她做出一套說詞,不要讓病人一直在找是誰把這件事情抖出來,所以妹妹說:「護理長!可不可以繼續讓他留下來,讓他留下來,我直接去急診那邊再辦入院,你床給我…」這樣子,因為當時我去看床的時候,床已經被佔走,因為急診佔床佔走了,當時我很矛盾…其實我能把他留下來,因為我可以叫急診把床推掉,但是一方面,我看著妹妹跟女兒這樣無助的看著我;另外一方面,我想到如果這個病人繼續留下來,那夜間小姐怎麼辦?因為白班的小姐已經嚇到不敢讓我離開,我擔心這個病人真的放到夜間,那怎麼辦?嚴格說來,他病情確實還是需要住院,不可能像一般就移送,但是警方也沒有辦法24小時,把他當成犯人來監管,他們沒有辦法陪在這裡。後回報給主治醫師,主治醫師似乎也等著看我們怎麼處理,整個處理過程讓我覺得很無助。
當時我下了一個很困難的決定,我故意跟他妹妹說:「不好意思!我們床真的已經被佔走,可能要麻煩你們…還是要離開…」結果最後是那個警察帶著他們離開,帶著他們下去又直接去急診掛號…,整個過程是這樣,後段他是比較平和的就住到我們樓下的病房,可能當是那個激爆點過了,就稍微好一點,就沒有再針對那件事去鬧事。但在那一天,在那個當時,我下那個決定對我來說,是一個很大的一個倫理困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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